公司注销有股东不配合怎么办
杭州余杭律师
2025-04-12
法律分析:
(1)当公司章程对公司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有规定时,只要达到规定比值的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即便有股东不同意,也需遵循决议。这体现了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,是公司内部自治规则的体现。
(2)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可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销决议。若有股东不出席,按规定通知程序可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这是法律赋予公司通过多数决来处理重大事项的权力。
(3)决议通过后,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的股东不配合清算工作并造成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若该股东持有股权,可协商收购以推进注销。
提醒:
公司注销涉及复杂法律程序,不同公司情况不同,若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公司章程有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规定,按章程执行,达规定比值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不同意股东需遵循。
(二)章程无明确规定时,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销决议,不出席的股东按通知程序视为弃权,决议生效。
(三)决议通过后,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
(四)不同意股东不配合清算造成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
(五)可尝试协商收购不同意股东的股权推进注销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注销遇股东不同意,若章程有注销条件和表决程序,按章程来。达到规定表决权比值通过决议,不同意股东要遵循。
2.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,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即可。股东不出席视为弃权,决议仍生效。
3.决议通过后依法清算注销。不同意股东不配合致损失,其他股东可索赔。还可协商收购其股权推进注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注销有股东不同意,依章程规定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可推进,不配合造成损失要担责,可协商收购其股权。
法律解析:
当公司注销遇到股东不同意的情况,处理方式有章可循。若公司章程明确了注销条件和表决程序,只要达到规定比值的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不同意的股东也应遵循。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,即便有股东不出席,按规定通知程序可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决议通过后,可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的股东不配合清算工作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损,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。对于持有股权的该股东,可协商收购其股权来推动注销进程。若在公司注销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司注销遇股东不同意,分情况处理。若章程有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规定,按其执行,达到规定比值表决权通过决议,不同意股东需遵循。
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即可。股东不出席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
决议通过后按法定程序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股东不配合致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若该股东持有股权,可协商收购推进注销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一是严格按章程或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决议合法有效;二是与不同意股东积极沟通协商收购股权;三是保留不配合股东造成损失的证据,必要时追究其赔偿责任。
(1)当公司章程对公司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有规定时,只要达到规定比值的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即便有股东不同意,也需遵循决议。这体现了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,是公司内部自治规则的体现。
(2)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可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销决议。若有股东不出席,按规定通知程序可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这是法律赋予公司通过多数决来处理重大事项的权力。
(3)决议通过后,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的股东不配合清算工作并造成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若该股东持有股权,可协商收购以推进注销。
提醒:
公司注销涉及复杂法律程序,不同公司情况不同,若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公司章程有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规定,按章程执行,达规定比值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不同意股东需遵循。
(二)章程无明确规定时,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销决议,不出席的股东按通知程序视为弃权,决议生效。
(三)决议通过后,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
(四)不同意股东不配合清算造成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
(五)可尝试协商收购不同意股东的股权推进注销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注销遇股东不同意,若章程有注销条件和表决程序,按章程来。达到规定表决权比值通过决议,不同意股东要遵循。
2.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,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即可。股东不出席视为弃权,决议仍生效。
3.决议通过后依法清算注销。不同意股东不配合致损失,其他股东可索赔。还可协商收购其股权推进注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注销有股东不同意,依章程规定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可推进,不配合造成损失要担责,可协商收购其股权。
法律解析:
当公司注销遇到股东不同意的情况,处理方式有章可循。若公司章程明确了注销条件和表决程序,只要达到规定比值的表决权通过注销决议,不同意的股东也应遵循。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,即便有股东不出席,按规定通知程序可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决议通过后,可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的股东不配合清算工作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损,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。对于持有股权的该股东,可协商收购其股权来推动注销进程。若在公司注销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司注销遇股东不同意,分情况处理。若章程有注销条件及表决程序规定,按其执行,达到规定比值表决权通过决议,不同意股东需遵循。
若章程无明确规定,召开股东会,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即可。股东不出席视为弃权,决议依然生效。
决议通过后按法定程序清算和注销。若不同意股东不配合致损失,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赔偿。若该股东持有股权,可协商收购推进注销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一是严格按章程或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决议合法有效;二是与不同意股东积极沟通协商收购股权;三是保留不配合股东造成损失的证据,必要时追究其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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